清明将至,为有效预防野外用火失控引发火灾,推动各有关单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,朔城区纪委监委明确监督检查重点、方式和要求,于4月2日至8日开展清明前后野外用火监督检查。
明确监督检查重点。紧盯各乡镇(街道)党政领导干部、村“两委”干部、网格员等负有防火责任的领导干部,监督检查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到位;紧盯上坟祭扫、秸秆焚烧两个火灾易发的高风险点,监督检查森林防火人员值守是否到位、森林火灾发生的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到位、清明节“文明祭扫”宣传引导是否到位、禁烧秸秆管控是否到位;紧盯火灾应急处置,监督检查各主要责任单位和部门应急响应和扑救处理是否及时到位。
明确监督检查方式。由朔城区纪委常务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牵头负责,抽调精干力量,成立五个监督检查组、一个机动检查组,采取不定路线、不打招呼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。
明确监督检查要求。压实工作责任,落实组长负责制,扎实推进工作落实;严守工作纪律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规定,严禁接受宴请、饮酒、泄露检查情况等;及时报告情况,落实监督检查日报告制度;精准追责问责,根据着火点数量、累计过火面积、野外用火失控造成的后果等情形,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。